发布时间:2019-05-07 10:23 来源: 阅读:(8671)
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各方都很关注的问题,《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当中,提到了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,那么未来改革的方向是什么?国家发改委5月6日表示,要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,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。
《意见》主要提出了要依法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,允许村集体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、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,这是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的重要改革措施。
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城乡融合发展处处长 刘春雨:目前,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这项改革还是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,未来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开的路径和时间节点,要视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情况和国家统一部署来安排,要在修法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推开。
国家发改委表示,要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基础做扎实,确保待入市的土地符合空间规划、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。不得突破现有规划,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,不得出现违法用地的行为。
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城乡融合发展处处长 刘春雨:要注意的是,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这个口子不能开,按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则,不能突破。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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